附录 一、新话的原则
一、新话的原则
[英国]乔治·奥威尔
新话为大洋国的官方语言,是为满足“英社”(Ingsoc)或称“英国社会主义”(English Socialism)的意识形态需要而发明的。一九八四年时,还未能达到人人将其作为讲话或写作的唯一一种交流工具。《泰晤士报》上的重头文章是用新话写的,但那是只能由专家操笔完成的精心杰作。按计划,到二〇五〇年左右,新话将最终替代旧话(或者按照我们所称是“标准英语”)。同时新话正稳步替代旧话,所有党员倾向于越来越多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新话中的词及语法结构。一九八四年时使用的新话版本以及在第九、第十版新话词典中体现出来的新话是临时性的,其中包含许多过剩的词以及旧词形,那些以后都将在被废止之列。在此我们要讨论的,是新话的最终和完善的版本,体现在新话词典第十一版中。
新话的目标不仅是提供一种表达工具,用以表达对英社的忠实信徒来说适于拥有的世界观及思维习惯,而且要让其他任何思考模式变得不可能存在。新话的目标是当新话彻底被采用而且旧话被遗忘后,任何异端思想——即与英社原则相悖的思想——将完全不可能被想到,至少在思想尚依赖话语表达的情况下将是如此。新话的词汇之所以如此构建,目的是让党员在欲恰当表达每种意图时,都能精确而且常常是十分敏锐地表达,而排除了所有其他意图存在以及通过间接途径使其得到表达的可能性。要想做到这一点,部分是靠发明出新词,但主要是靠消灭一些不合需要的词,以及清除被保留下来的单词的非正统含义,而且只要可能,将所有次一层的含义全部清除。举个简单的例子,“free”这个词在新话中仍然存在,但只能用在“this dog is free from lice”(这条狗身上不长虱子)或“this field is free from weeds”(这块田里不长野草)这样的陈述中,而不能用到这个词的旧含义,即“politically free”(政治上自由)和“intellectually free”(思想上自由)。因为政治自由及思想自由即使作为概念都已不复存在,因而有必要不以名称称之。而且远不限于废止那些确实具有异端性质的词,词汇总量被认为是为减少而减少,凡是并非一定用得到的词,都不允许存在。发明新话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展思想的范围,而是为了缩小它,将可供选择的词汇数量减到最少,能够间接有利于达到这一目的。
新话建立在我们所掌握的英语的基础上,然而有许多新话的句子,甚至那些不含有新造词的句子对于我们当今使用英语的人来说,也几乎不可理解。新话的词汇分成不同类型的三类,以A类词汇、B类词汇(又称复合词)、C类词汇称之。较简单的办法是分别讨论三类词汇,有关这种语言在语法上的独特性,可以在讨论A类词的那部分论及,因为同样的规则对这三类词汇都适用。
A类词汇:A类词汇包括日常生活中做各种事情时需要用到的词,这些事情包括吃、喝、工作、穿衣、上下楼梯、乘车、栽培花木、烹调等等。这类词几乎完全是由已有的单词组成的——像“hit”,“run”,“dog”,“tree”,“sugar”,“house”,“field”等——不过跟我们当今的英语比起来,这些词的数量特别少,对其定义却严格得多,所有含糊不清以及其他多层含义都被一概清除。在能够做到的情况下,新话中的这类词汇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断音,表达的是一个在理解上清晰无误的概念。完全不可能使用A类词汇进行文学写作或进行政治及哲学性讨论,其用途就是表达简单及意图明确的想法,一般说来涉及的是具体事物或者身体动作。
新话的语法有两个突出特性,第一,不同时态几乎完全可以混用。这种语言中的任何一个词(从原则上说,这一点甚至适用于像“if”或“when”这类非常抽象的词)都能用作动词、名词、形容词甚至副词。在词根相同的情况下,动词和名词之间无任何词形变化,这条规则本身导致许多旧词形被消灭。以“thought”一词为例,它在新话中不存在,而被“think”一词所代替,该词既充当名词,又充当动词。在此情况下,不遵循语源学的规则,但在有些情况下,决定保留原来的名词形式,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保留原来的动词形式。甚至在两个含义相近的名词或动词没有语源学联系的情况下,其中之一经常被废止。例如根本没有“cut”这个词,它的含义完全被名词兼动词“knife”所包括。形容词是通过给名词加“-ful”这样的后缀,副词是名词加后缀“-wise”而得到。因此,例如“speedful”的含义就是“rapid”,“speedwise”的含义就是“quickly”。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某些形容词,像“good”、“strong”、“big”、“black”、“soft”都被保留下来了,然而这些被保留下来的单词的总量很少。人们很少需要用到这些词,因为几乎所有的形容词含义都可以通过在名词兼动词后面加“-ful”而得到。除了很少几个已经是以“-wise”为结尾的词,现在的所有副词一个都不会被保留下来,副词无一例外都将以“-wise”结尾。例如像“well”这个词,它会被“goodwise”所代替。
另外,任何单词——这在原则上也适用于新话语言里所有的词——都能通过加“un-”前缀而使其具有否定意义,或者通过加“plus-”前缀进行强调,或者如果为了进一步强调,可以加上“doubleplus-”这样的前缀。因此,例如“uncold”的意义是“暖和”,“pluscold”和“doublepluscold”的意义分别是“很冷”和“极其冷”。跟现代英语一样,也有可能通过利用像“ante-”、“post-”、“up-”、“down-”等前缀对几乎任何单词的含义进行更改。可以看出,通过这些方法,能对词汇总量进行极大删减。例如既然有了“good”一词,就没必要保留“bad”这样的词,因为“ungood”同样可以表达所需意义——事实上还要更好。凡是在两个词天然互为反义词的情况下,都需要决定两者之中哪个将被废止。例如,“dark”这个词可以被“unlight”所取代,或者“light”也可以被“undark”取代,如何选择,视喜好而定。
新话语法的第二个突出特点是它的规律性。除了下面提到的几种例外情况,所有词形变化都遵循同样的规则。因此,所有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都同样以“-ed”结尾。“steal”的过去式是“stealed”,“think”的过去式是“thinked”,全部新话语言中都是这样,所有像“swam”、“gave”、“brought”、“spoke”、“taken”等旧词形都被废止。所有复数都视情况而定加“-s”或“-es”。“man”、“ox”、“life”这些词的复数形式是“mans”、“oxes”、“lifes”。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无一例外都是加“-er”和“-est”(“good”,“gooder”,“goodest”)。不规则变化和像加“more”和“most”这种结构,都在被废止之列。
仅剩的仍被允许进行不规则变化的词是名词、关系形容词、指示形容词及副词,除了“whom”已被当做多余词去掉,以及像“shall”、“should”所代表的时态已被取消之外——这些时态的用法都已被“will”和“would”所包括——所有这些词都仍按以前的旧用法使用。另外,出于迅速及易于说出的需要,仍存在一些不规则变化。如果一个词不易发音,或者有可能让人听不准,就会根据该事实本身,被当做是个坏词,因此考虑到悦耳因素,偶尔会在一个词中间加上别的字母或者保留旧词形。但这种需求主要体现在B类词汇中。至于为什么易于发音这么重要,下文会解释清楚。
B类词汇:B类词汇都是为了政治目的而有意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词不仅每个都具有政治含义,而且创造这些词的目的,就是让使用这些词的人具有合乎需要的思想态度。如果未能全面理解英社的原则,就用不好这些词。对有些词而言,可以翻译成旧话,甚至可以用A类词汇翻译出来,但通常都需要大段的释义,而且总会造成这些词所具有的言外之意的丧失。B类词汇是种口头速记,总是把一系列概念放进几个音节之中,同时又比一般语言更准确、更有力。
B类词汇都是复合词[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词,或者几个单词的部分所组成,以一种易于发音的词形结合而成。由此产生的混合词都会是名词兼动词,遵循一般的变形规则。举个简单的例子,“goodthink”的含义大致就是“正统”,或者在用做动词时,含义就是“以正统的方法思考”。这个单词的变形如下:名词兼动词,“goodthink”;过去式及过去分词,“goodthinked”;现在分词,“goodthink ing”;形容词,“goodthinkful”;副词,“goodthinkwise”;动名词,“goodthinker”。
B类词汇完全不是按照词源学方案造出来的。构成B类词汇的单词可以是任何时态,以任何顺序排列,以及按照任何方式修改,目的是使这些词易于发音,而且同时也能说明其出处。例如,在“crimethink”一词中“think”在后,而在“thinkpol”一词中它在词首。后一个单词“police”少了第二个音节,因为这样读来悦耳了很多,B类词汇中的非常规词形比A类词汇中出现得还要多一些。例如说,“Minitrue”、“Minipax”、“Miniluv”三词的形容词分别是“Minitruthful”、“Minipeaceful”和“Minilovely”,这只是因为“-trueful”、“-paxful”和“-loveful”略微难于发音。然而从原则上说,所有B类词汇都可以变形,而且都以完全同样的方式变形。
B类词汇中有些词的含义非常隐晦,未能在整体上掌握这种语言的人很难理解这些词。例如拿《泰晤士报》的重头文章中“Oldthinks unbellyfeel Ingsoc”这典型一句来说,用旧话把它表达出来的最简短的说法是“那些其观念在革命之前就形成的人们对英国社会主义无法拥有感情上的充分理解”。然而这种翻译不完整。首先,为理解上面所引新话的全部含义,人们必须充分理解“Ingsoc”的含义;其次,只有精通英社的人,才能充分体会到“bellyfeel”一词的全部力量,它意味着如今难以想象的盲目而且热情的赞同;还有“oldthink”一词,它与邪恶与堕落牢牢挂上了钩。但是新话中的某些词汇具有特殊功用——“oldthink”就是其中之一——与其说这些词在表达含义,倒不如说在消灭含义。这些词——数目不大,这是必要的——将自身的含义扩展,直到自身包含了一连串单词,这些单词由于已被完全包含在一个综合术语中,因而可以被抛弃并忘掉。新话编纂者要面对的最大困难不是创造新词,而是创造出新词后,确定其含义是什么,也就是说在造出这些词后,确定其取消的是哪类词。
我们已经看到以“free”为例的一词,有过异端含义的词有时为方便起见被保留下来,但被清除掉不合适的含义。像“honour”、“justice”、“morality”、“internationalism”、“democracy”、“science”和“religion”一类的无数单词简单地说,是被消灭了。少数几个表示总称的词包含了这些词,通过包含而将其消灭。例如,所有围绕自由和平等概念的单词都被“crimethink”这个词所包含,所有围绕客观和理性主义的词都被“oldthink”这个词所包含,要想更精确一点则是危险的。党员被要求具有的世界观跟古代希伯来人的世界观类似,那些人不需要知道很多别的事,只需要知道除了他那个民族,别的民族崇拜的都是“假神”就够了,他们不需要知道那些神叫做“Baal”、“Osiris”、“Moloch”、“Ashtaroth”之类。也许知道得越少,就越能接近正统。他们知道耶和华和耶和华的诫条,与此类似,党员知道什么是正当行为,也非常模糊笼统地知道不正当行为可能是什么样的行为。例如,他们的性生活完全由新话中的“sexcrime”和“goodsex”两个词所约束。“sexcrime”概括了所有种类的性犯罪,包括淫乱、通奸、同性恋及其他变态行为。没必要将其一一列举,因为它们同样应受到惩罚,而且原则上说惩罚都是死刑。C类词汇中——由科学技术方面的单词所组成——可能需要为某些性失常行为命名,但一般人用不着那些词。他们知道“goodsex”是什么意思,也就是男人跟他妻子之间为了生出孩子这唯一目的而进行的性交,女方身体上没有快感,所有别的都是“sexcrime”。新话中,很少有可能在认识到某个念头是异端念头后还能继续往下想,除了能想到它是异端念头这一点,其他所需之词都不存在。
B类词汇在意识形态上都并非中立,很多是委婉语。例如,像“joycamp”(劳改营)或“minipax”(和平部,即战争部)所指的几乎与其表面意思恰恰相反。另一方面,有些单词所表现的,是对大洋国社会本质的赤裸裸而且有着蔑视意味的理解。以“prolefeed”为例,它的含义是党给予群众的垃圾娱乐以及欺骗性新闻。还有另外一些词褒贬均有,用到党身上是指“好的”,用到敌人身上是指“坏的”。另外还有大量单词,乍一看不过是些缩写,其意识形态色彩不是来自其含义,而是构造。
只要有可能,一切具有或可能具有任何政治重要性的词都被放进B类词汇。所有组织、团体、学说、地区、机构或者公共建筑的名称都无一例外,都被削减成一个为人熟悉的词形,即一个易于发音的单词,具有尽可能少的音节,又能保存原来的词源。例如在真理部,温斯顿·史密斯所在的档案司(the Record Department)被称为“Recdep”,小说司(the Fiction Department)被称为“Ficdep”,电屏节目部(the Teleprogrammes Department)被称为“Teledep”,诸如此类。这样做并非单纯为了节省时间。甚至在二十世纪的头几十年里,电报式简明语言已经是政治语言的特征之一。人们也注意到在极权主义国家和极权主义组织中,使用这种缩略语的倾向最为明显,例如这些词:“Nazi”,“Gestapo”,“Comintern”,“Inprecor”,“Agiprop”。一开始,采用缩略语是本能行为,但在新话中则是目的明确地使用。他们认识到通过对某个名称进行缩略,削除不用缩略语时会产生的其他联想,该名称的含义就会被窄化而且被微妙地改变。例如,“Communist International”(共产主义者国际组织)这个词能让人联想到一幅由全人类友爱、红旗、街垒、卡尔·马克思和巴黎公社所组成的画面,另一方面,“Comintern”一词仅代表一个结构严密的组织和一种明确的教义,它指的是像一张椅子或一张桌子这样一听即明、别无他义的东西。“Comintern”这个词能被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出来,“Communist International”则能让人在说出时,必定有至少是片刻的踌躇。同样,“Minitrue”所引起的联想比“Ministry of Truth”要更少一些,而且更易于控制。这不仅能够解释为何会有尽可能使用缩略语这种习惯,而且可以解释为何人们不遗余力让每个词易于发音,以致做得有些过分。
在新话中,除了含义精确这一点,最重要的就是悦耳,必要时,总是不惜违反语法来迁就这点。这也正体现在那些发音短促、意义明白的单词上,因为这些词最重要的目的,是政治性目的,它们可以被说话者迅速说出,并在其大脑内激起的回响最小。B类词汇甚至因为个个很类似,而显得更有力。几乎无一例外,这些单词——“goodthink”,“minipax”,“prolefeed”,“sexcrime”,“joycamp”,“Ingsoc”,“bellyfeel”,“thinkpol”及无数别的单词——都只有两个或三个音节,重音均匀落在第一和最后的音节上。使用这些词,有助于形成一种急促而含糊的讲话风格,它既单调,又不抑扬顿挫,这也正是目的所在,用意就是让讲话时——特别在讲到并非中性的主题时——尽量接近于脱离意识。日常说话时,无疑需要——或者说有时候需要——先想后说,然而当一个党员在被要求做出某个政治性或道德性判断时,他会像一架机关枪迸射出子弹一样,自动迸射出正确的意见。他所接受的训练让他可以做到这点,新话语言给了他一种几乎万无一失的工具,这些词的构造——由于跟英社精神相一致的刺耳发音以及一定程度上的不堪入耳之处——更是让他用得得心应手。
还有一项事实是可供选择的单词很少。跟我们如今的词汇量相比,新话的词汇量极小,而且经常还会想出一些减少词汇量的新方法。确实,新话跟几乎所有其他种类语言的区别之处,在于其词汇量每年都在缩减,而不是增多。每减少一次,就是前进一步,因为可选用的词汇越少,进行思考的诱惑就越小。希望最后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即可以直接从喉咙里滔滔不绝地讲话,完全不需用到高一级的大脑中枢。这一目标在新话中以“duckspeak”不加掩饰地承认了,这个词的含义就是“像鸭子那样嘎嘎叫着说话”。如同B类词汇中为数极多的单词,“duckspeak”在含义上褒贬均有。在那些嘎嘎讲出的意见属正统的情况下,它除了赞美没有别的意义,而当《泰晤士报》上称党内某位演讲家是个“doubleplusgood duckspeaker”时,就是对其热情洋溢、殊为难得的褒扬。
C类词汇:C类词汇是对另两类词汇的补充,完全由科技术语组成。这些词汇跟我们如今使用的科学术语类似,由同样的词根构建,但通常也要注意将其严格定义,并去掉不合适的含义。跟其他两类词汇一样,C类词汇遵循的是同样的语法规则。C类词汇中,有很少几个会在日常说话或政治讲话中用到。对任何一个科学工作人员或者技术员来说,都能在一个专门供他专业使用的单词表中,找到所需的全部单词,然而对其他单词表中出现的单词,只认识少数几个而已。只有很少几个词在各个单词表中共有,但是没有能够表述把科学当做思维习惯或者思想方法这方面功能的词汇,不管科学的哪个分支都是如此。确实,没有“science”(科学)这样的词,它可能具有的全部意义都已完全被“Ingsoc”所包含。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新话中,除了在很低的水平上,想表达非正统意见几乎不可能。当然,异端邪说可能以很粗鲁的方式说出来,也就是谩骂性的话。例如,有可能说出“Big Brother is ungood”(老大哥不好)这种话,然而在正统的耳朵听来,如此宣称无非是种不言自明的荒谬意见,不可能被理由充分的论证所支持,因为没有所需的单词。对英社有害的观点只能以无词可以表达的模糊方式持有,而且只能以非常广义的术语称之,这些术语总括了一系列异端邪说并将其批判,但在这样做的同时,不需要将其定义。实际上,人们只能在把某些词非法翻译回旧话时,才能非正统地使用新话。例如,用新话也许会说出“All mans are equal”(人人平等)这样的句子,但仅仅和用旧话可能说出的“All men are redhaired”(人人都是红头发)是同一类话。这句话无语法错误,然而所表达的,是个显而易见的谎言——即每个人在个头、体重和力量上都相等。政治平等的概念不复存在,这个次要含义相应地从“equal”(平等)一词中已被清除。在一九八四年,当旧话仍是交流的常用手段时,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即人们使用新话词语时,仍会记起原来的含义。实际上,对精通“双重思想”的人来说,避免这种情况毫不困难,然而再过两代人,甚至这种失误的可能性也不复存在。对一个在新话是唯一语言的环境下长大的人来说,他不会知道“equal”一词有过“政治自由”这种次要含义,或者“free”有过“思想自由”这样的次要含义,正如一个从未听说过象棋的人不会意识到“王后”和“车”的次要含义。有许多罪行和错误他无力去犯,原因仅在于其无以名之,所以想象不到。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话的突出特点将越来越显著——其词汇量变得越来越少,含义越来越严格,将新话词语用于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性也日益减少。
旧话被一劳永逸地取代之时,和过去的最后一缕联系就会被切断。如今历史已被重写,但过去的文献片段会在这里那里存在着,没有进行彻底的审查。只要人们还会用旧话,他就有可能阅读。将来,那些片段即使留下来,也会是不可理解、不可翻译的。除非它指的是某种技术步骤或者很简单的日常行为,或者在倾向上已经是正统的(用新话来说是“goodthinking”),否则不可能将旧话的任何一段翻译到新话中,实际上,这意味着凡是写于大约一九六〇年以前的书本总体上说来,没有一本能被翻译出来。革命前的文献只能进行意识形态上的翻译——这就是说,在意义和语言上都改变了。拿《独立宣言》中著名的一段来说: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设立了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政府……
如果将这段用新话翻译出来,根本不可能依然保留原意,最接近原意的翻译,可以用“crimethink”这个词来概括这一段。完全译出只能是种意识形态上的翻译,杰弗逊的话会变成对拥有绝对权力的政府的颂扬之词。
确实,大批过去的文献都被这样改头换面过。为了面子起见,保存关于某些历史人物的记忆是可取的,但同时要把他们的成就变得与英社的哲学相一致。许多作家,如莎士比亚、弥尔顿、斯威夫特、拜伦、狄更斯及其他作家因此正在被翻译中。此项工作完成后,他们原先的作品以及留下来的其他文学作品都会被销毁。这些翻译工作进展缓慢而且艰难,预计在二十一世纪前十到二十年内可以完成。另外还有大批仅仅是实用方面的文献——不可缺少的技术手册之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主要出于留出时间来完成前期翻译工作的考虑,最终采用新话的年份被定得晚至二〇五〇年。
二、我为何写作
[英国]乔治·奥威尔
从很小的时候起,可能有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作家。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过放弃这个念头,然而在放弃时,也意识到那样做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早晚我会不得不专注于写书的。
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但往上往下都差了五岁。八岁以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种种原因之下,我多少感到孤独,不久我就有了些不讨人喜欢的癖性,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拥有的习惯,就是编故事和跟想象出来的人对话,我觉得自己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我当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我觉得是这种能力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在其中我可以找回自信,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尽管这样,我童年和少年期间所有的严肃作品——即出发点是严肃的——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四岁或五岁时,我写下了第一首诗,我母亲记录下来,我全忘了,只知道是关于一头老虎的,它长着“椅子般的牙齿”——很不错的短语,可是我想是抄袭了布莱克的《老虎,老虎》。十一岁时,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后,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是关于基钦纳[2]牺牲的。我长大一点后,时不时写过糟糕而且是写了半截的“自然诗”,是乔治时代风格[3]。我还大约尝试写过两个短篇小说,差得目不忍睹。那就是我那么多年的确写到了纸上,而且是立意严肃的全部作品。
不过,这段时间从头到尾,某种意义上说我也从事过文学活动。先是下单交货的东西,我可以很快很容易地写出来,也不曾感到过多大乐趣。除了学校的作业,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时,我一星期左右就写了一部诗剧,仿的是阿里斯托芬[4]风格。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有印出来的,也有手抄的。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滑稽和令人同情的东西,我编杂志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许多。但与此同时,在十五年乃至更久的时间里,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即编写关于自己的连载“故事”,那是一种仅仅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和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说罗宾汉这样的人,幻想自己是从事令人心惊胆战的冒险活动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不再有拙劣的自恋性质,开始越来越多变成单纯对自己所作所为及所见的描写。一次几分钟地,会有诸如此类的东西进入我的脑海:“他推门进入房间,一束经过细棉布窗帘过滤过的黄色太阳光斜照在桌子上,那里放了一盒半打开的火柴,旁边是墨水壶。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毛色是龟背纹的猫正在追赶一片落叶。”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的非文学生涯。虽然我不得不寻找合适的词,也确实寻找过,但我好像在几乎违背自己意愿地做这种描写性尝试,是处于外界的某种压力之下的行为。我想我的“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龄时仰慕过的作家的风格,但就我能回忆起的,“故事”总是具有一丝不苟的描写性特点。
十六岁前后,我突然发现了纯粹属于单词本身的乐趣,即单词的发音和关联。如《失乐园》的这一行——
于是他面对困厄,辛苦劳作
度日;困厄劳作也将其压迫。
如今在我看来,这好像也并非特别精彩,但那时却让我浑身发颤;而且以“hee”来拼写“he”[5]更是锦上添花。至于需要描写事物,当时我已经全知道了。如果说我当时就想写书,要写什么则已经清楚。我要写自然主义长篇巨著,有着并非皆大欢喜的结尾,里面充满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极为贴切的比喻,也充满了词藻华丽的段落,其中的用词部分是因为单词本身的发音。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缅甸岁月》就相当接近那种风格,那是我在三十岁时写的,但立意在之前很久就开始了。
我给出了所有背景方面的信息,因为我认为人们在一点也不了解某个作家早期发展过程的情况下,不可能了解他的写作动机。他的写作主题由其所处的时代而决定——至少在我们目前这个喧嚣和变革的时代是如此——然而在动笔前,他会形成一种情感上的姿态,那是他永远不可能完全与之脱离的。当然,他有一样工作要做,就是控制自己的性情,避免纠缠在某一不成熟的阶段,或者陷入某种不正常的情绪。但是,如果完全脱离早期所受的影响,他就会扼杀自己的写作冲动。暂不论谋生需要,我认为写作有四种最重要的动机,至少对非诗歌写作而言是如此。这些动机在每位作家身上存在的程度不同,根据他生活的外部环境,所占比例也会时时变动。它们是:
纯粹的个人主义。渴望显得聪明、被谈论、死后被记着、报复在你童年时怠慢过你的成年人等等。装做个人主义不是动机或者很强的动机,那是欺人之谈。在此特点上,作家跟这些人有相通之处: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战士,商界成功者——简而言之,是人类中的全体精英。人类中的大多数并非很自私。一过三十岁左右,他们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个人的感觉——主要为了别人活着,要么在苦差中压得喘不过气来。但还有另外少部分具有天分、随心所欲的人,他们决心一辈子到头为自己生活,作家就属于这类人。至于严肃作家,我要说总体而言,他们比记者更自负,更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他们对金钱的兴趣要少一些。
美学热情。即对外部世界之妙处的感知,或者另一方面,对词语以及它们恰到好处排列的美感上的认知;对于一个发音对另一个发音的影响,或是好文字的精当,或是好小说的节奏给人的愉悦;渴望跟别人分享本人认为很有价值、不容错过的一段经历。美学冲动在很多作家身上很不明显,但即便是个小册子作者或者教科书作者,也会有些喜欢用的词,这些词为他所偏爱,并非出自实用方面的原因;要么他可能对印刷样式、边缘宽度等等有强烈的偏爱。除了铁路时刻表之类,没有哪本书完全排除了美学考虑。
历史冲动。即渴望看到事情的本来面目,发现真相并将其载存,以供后来者使用。
政治目的——此处的“政治”是最广义上的含义。即渴望将世界向某一方向推动,改变人们应该努力实现的那种社会的概念。同样,没有哪本书完全无政治倾向。那种艺术应与政治无关的观点本身即为一种政治态度。
可以看出,这些不同冲动一定互相争斗,而且一定会在不同人身上在不同时候波动不已。从本性上说——把“本性”当做刚踏入成人时具有的状态——我是个前三种动机大于第四种动机的人。在和平年代,我可能只会写些文字绚丽或者单纯描写性的书本,也可能几乎从来意识不到自己所持的政治信念。的确,我曾经不得不成为类似小册子作者的人。一开始,我在不合适的职业上花了五年(驻缅甸的印度皇家警察),然后我经历了贫困,有过失败的感觉。这些增强了我对权力的天生恨意,也第一次全面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在缅甸的工作让我对帝国主义的本质有了认识。然而这些经历不足以让我具有明确的政治倾向。然后就出现了希特勒和西班牙内战等等。到一九三五年底,我仍然未能做出明确决定。我记得当时写了首小诗,表达了我的两难心态。
我也许会当个快乐的牧师,
活在两百年前,
就不变的世界末日布道,
也看着我的核桃树长高;
但是生在,唉,极坏的时代,
我错过了那个适意的避风港,
因为我的上唇长出了胡须,
而教士们的脸都刮得光光。
后来的日子仍是不错,
我们曾是如此易于高兴,
我们把烦心事轻轻放下,
置于树冠之中。
我们曾不以无知为耻,
欢乐如今却被我们掩饰;
苹果树枝上的黄鹂鸟
就能让我的敌人战栗。
可是姑娘的腰腹和杏林,
树荫下溪流里的斜齿鳊,
马匹,破晓时争斗的鸭子,
所有这些都成了泡影。
禁止再次做梦;
我们把欢乐粉碎或是藏起;
马匹是由不锈钢所造,
由矮个胖男人把它们骑。
我就是那条永远不动的蚯蚓,
一个无后宫可以逞威的宦官;
像尤金·亚拉姆[6]一样走在
牧师和政委[7]两人中间;
政委正给我算命,
收音机在响着,
而牧师保证我会有辆奥斯汀牌小汽车,
因为克已奉公[8]总有收获
我梦见住在大理石厅
醒来后发现竟是真的
我生在如今可谓不逢时
史密斯呢?琼斯[9]呢?你呢?
西班牙内战和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间所发生的事改变了态势,此后我就知道我的立场如何。一九三六年以来,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文字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那种以为可以回避写这些题材的意见在我看来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写它们,无非是简单选择何种立场和用什么方式写的问题。一个人越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倾向,就越可能达到既政治性地行事,又不牺牲自己在美学和思想上的诚实的目的。
过去全部十年里,我最想做的,就是将政治性写作变成一种艺术。我的出发点总是有感于党派偏见和不公。动笔写一本书时,我不会跟自己说:“我要写一本完美的书。”我想写它,是因为我想揭穿某种谎言,想唤起人们注意某些事实。我最初关心的,就是让人们听到我的意见。但如果同时没有一种美学感受,我就不会写一本书,甚或为杂志写一篇长文。任何人如果有心详细读一下我写的东西,就会发现即使是纯粹的宣传,其中还是包括很多一个全职的政治家会认为跟主题无关的东西。我不能也不愿意完全抛弃我自孩提时期开始形成的世界观。只要我活着,就会继续追求文字上的风格,继续热爱大自然,继续乐于欣赏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以及星星点点的无用信息。我想压制自己的这种天性是徒劳的。我的工作,是将自己根深蒂固的好恶感与时代强加给我们所有人身上基本上是大众的、非个体的活动相调合。
这并非易事,它引出了结构及语言的难题,而且以新的方式引出了真实性的难题。我可以举例说明出现的基本困难。我那本关于西班牙内战的书《向加泰罗尼亚致敬》的确是政治性作品,但它主要是以一定的超脱心态和体例上的考虑写成的。我确实很努力地想在里面说清全部事实,又不与我的文学本能相悖。但除了别的,这本书中还包括篇幅很长的一章,里面全是引用报纸上的片段之类,是为托洛茨基主义者辩护的,他们被指控阴谋串通佛朗哥。很明显,再过一两年,任何普通读者都会对这样一章失去兴趣。这必定将毁了这本书。一个我所尊敬的评论家给我上了一课:“你干吗要把那些玩意儿放进去?”他说:“你把本来不错的一本书变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不错,可我只能这么做。我刚好知道清白的人们受到了不实的指控,而在英国只有极少数人有条件知道这一点。如果我不曾为之愤怒,就可能永远也不会写那本书。
这个问题还会以种种方式一再出现,而语言方面的问题与之相比更为微妙,讨论起来也需要太长时间。我只是要说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努力写得不那么栩栩如生,更追求准确性。不管怎样,我发现当你已经完美地形成任何一种写作风格时,你总是已经超越了这种风格。《动物农场》是第一本对自己写作意图有完全清醒的认识,混合了政治目的和艺术目的的书。我有七年时间没写过长篇小说了,但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再写一部。它注定会失败,每本书都会失败,但我对要写什么样的书则多少已经心中有数。
回头看看前面的一两页,我看到似乎我的写作动机完全出自于热心公众利益,我不想让这成为别人对我的最终印象。凡是作家都自负自私,也是懒惰的,在他们各种写作动机的根子里面,还存在一个谜团。写作是场可怕的、令人疲惫不堪的挣扎,就像很长一段时间得了令身心痛苦的病症。如果不是为某种他既无力抵抗又无法理解的魔鬼所驱使,他永远不会做起这样一件事。就人们所知,这只不过跟小孩子号啕以引起别人注意一样属于一种本能。但同样正确的是,除非他不停奋力消除自己的个性,否则就写不出任何具有可读性的东西。好的文字就像窗玻璃。我不能十分肯定地说出我的几种动机里哪种最强,但我知道哪一种值得遵循。回头看看我的全部作品,我看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时,写出来的书总无一例外地没有生气,蜕化成华而不实的段落、无意义的句子和装饰性形容词,而且总的说来,是自欺欺人之作。
1946年
【注释】
[1] 像“speakwrite”这样的复合词当然也存在于A类词汇中,但这些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起见的缩写,并没有意识形态色彩。——原注
[2] 基钦纳(1850——1916):英国陆军元帅,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因所乘巡洋舰触雷沉没而死。
[3] 主要指一九一〇年至一九二〇年间的英国文学风格。
[4] 阿里斯托芬:古希腊诗人、喜剧作家,有“喜剧之父”之称。
[5] “hee”(他)是“he”的古体写法。
[6] 尤金·亚拉姆(1704——1759):英国哲学家,自学成才的语言学家。他第一个发现克尔特人的语言与欧洲大陆某些语言的关系。1758年,他正在编纂克尔特语词典时,他14年前谋杀一位朋友的罪行败露,因此被判处绞刑。
[7] 指苏联时期的政治委员。
[8] 原文为“For Duggie always pays”,其中的Duggie似应指法国法学家莱昂·狄骥,他强调个人对社会的义务,几乎排斥了个人的权利。其理论曾为德国法西斯所采用。
[9] 此处提到的人名是英国常见人名,类似于说张三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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