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在潘西,我们每星期六晚上都吃同样的饭菜,按说这是件了不起的事,就因为有牛排。可是我敢赌一千块,他们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有一大帮家伙的父母星期天会来学校,老瑟默很可能算计每个当妈的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上吃了什么,儿子就会告诉她:“牛排。”骗人骗到了家。你该见识一下那些牛排,又硬又干的小块块,想切开都难。晚饭时跟牛排一起来的,是里面有很多小块块的土豆泥,甜点是谁都不吃的苹果布丁,不过初中部那些小孩儿可能会吃,他们根本不开窍——还有像阿克利那种家伙会吃,他们什么都吃。
不过从食堂出来还算不错。外面已经下了有三英寸厚的雪,而且还在没头没脑地下,看上去真他妈漂亮。我们就四下里玩起来了,扔雪球,逗乐子,很小孩子气,不过大家都挺开心的。
我没有约会什么的,就跟一个叫马尔·布罗萨德的朋友——他是摔跤队的——商量好坐巴士去埃吉斯镇吃汉堡包,也许再看场破电影。我们都不想整晚傻坐着。我问马尔介不介意叫上阿克利一块儿去。我这样问他,是因为阿克利星期六晚上除了待在房间里挤粉刺,向来无事可做。马尔说他不介意,但对这主意也不是很感冒——他不太喜欢阿克利。这么着,我们就回到房间准备出发。穿胶套鞋什么的时候,我吆喝着问阿克利想不想去看电影。他隔着浴室帘子听得一清二楚,可是没有马上搭腔,他这种家伙,老是不愿意马上搭腔。最后他还是从破帘子那边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还有谁去——他总是要问问都有谁去。我敢发誓,要是这家伙去哪儿坐船失事,在你救他上他妈的小艇之前,他还要问问是谁划桨的呢。我说还有马尔·布罗萨德,他说:“那个杂种……好吧,等会儿。”你会觉得他赏了你一个大面子。
他这一去准备了有五个小时才好。等他时,我走到窗户前并把它打开,赤手捏了个雪球。雪很好捏,不过我没有往哪儿扔。一开始想往路对面一辆汽车上扔,但看到那辆汽车白乎乎的挺好看,就没扔。后来又想往消防栓上扔,也白乎乎的,挺好看,就也没扔。到最后我哪儿也没扔,只是关上窗户,手拿雪球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把它捏得越来越瓷实。过了一阵子,我和布罗萨德、阿克利一块儿上巴士时,手里还捏着雪球。巴士司机把车门打开,要我扔掉它。我告诉他我不会砸谁,可是他不相信。人们从来不相信你的话。
布罗萨德和阿克利都看过正在放的电影,我们只是买了几个汉堡包吃,还玩了一会儿弹球机,然后就坐巴士回潘西。没看成电影我根本无所谓。电影应该是部喜剧片,加里·格兰特主演,全是那种垃圾。再说,我以前也跟布罗萨德和阿克利一块儿看过电影,他们俩看到根本不可笑的地方,就会笑得跟野狗似的,我根本不喜欢跟他们坐在一起看电影。
回到宿舍后才九点差一刻。布罗萨德这厮是个桥牌瘾君子,开始到处找人凑局。阿克利这厮又黏到我的房间里,算是换个地方待。只是他没有坐在斯特拉雷德那把椅子的扶手上,而是趴在我床上,脸就搁在我的枕头上。他开始一边声音很单调地说话,一边挤粉刺。我跟他暗示了上千遍想让他走,他就是赖着不走,只是声音很单调地聊着去年夏天一个据说跟他干了那事的小妞儿。他跟我说了上百遍,每遍说的都不一样。一会儿说是在他表哥的别克汽车里干的,一会儿又说是在哪儿的海滩木板路下面,自然全是一派胡言。要让我说有谁是处男,那就得数他了,我怀疑他碰都没碰过女人。最后我不得不跟他明说我得给斯特拉雷德写一篇作文,他得滚蛋,好让我能集中思想。最后他还是走了,但照例拖了半天才走。他走后,我穿上睡衣和浴袍,戴上猎帽,开始写作文。
但问题是,我想不起来有什么房间或房屋,让我可以像斯特拉雷德说他必须要的那样来描述,反正我对描述房间或者房屋也不是很感兴趣。后来我写的是我弟弟艾里的棒球手套,很值得一写,真的。我弟弟艾里有个左撇子用的外场接球手套——他是个左撇子。但这个棒球手套值得描述的原因,是他在上面写满了诗歌,手指、手掌哪儿全是,用的是绿色墨水。他在上面写字,是因为他想当他站在外场,但没人击球时可以读一下。他死了,得的是白血病,死于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当时我们在缅因州住。你也会喜欢上他的。他比我小两岁,但比我聪明五十倍,聪明绝顶。他的老师老是写信给我妈,说班上有艾里这样的学生真令人欣慰。这可不是瞎吹捧,他们说的是真心话。他不单是我们家最聪明的,而且从许多方面来说,也最讨人喜欢。他从来不跟别人发火,按说长着红头发的人极易动怒,但艾里从来不,而且他的头发颜色很红。我跟你说他的头发红到什么程度吧:我从十岁起就开始学打高尔夫球,记得有一次,我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正准备开球,我觉得我要是突然转身,就会看到艾里。我那么做了,一点儿没错,他就在围栏那边,坐在自行车上——就是高尔夫球场的围栏,他坐在那儿,在我后面有一百五十码远看我开球。他的头发就是红成了那样。天哪,他可真是个好孩子。他经常在饭桌上想起什么事,笑得几乎从椅子上出溜下来。我十三岁时,家里人要把我送去做心理分析什么的,因为我把车库的车窗全砸碎了。我不怪他们,真的。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车库里,用拳头把他妈的窗户全砸碎了,只是为了他妈的发泄而已。我甚至还想把我们那年夏天用的旅行车的车窗全砸了,只是当时我的手已经全破了,没法砸。我得承认这件事干得很蠢,可当时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在那样做。可惜你是不认识艾里啊。到现在每逢下雨还是怎么样,我的手还时不时感到疼,也没办法攥紧拳头——攥不瓷实——但除此之外我不太担心,我是说,反正我也不会去当个破外科医生还是小提琴手什么的。
这么着,我给斯特拉雷德写的作文就是关于这个,艾里的棒球手套。刚好它也在我手边,就在我的手提箱里,我就取出来抄了几首诗。我只是把艾里的名字换了,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写的是我弟弟的,而不是斯特拉雷德的。我也不是特别想写它,只是想不到别的什么可以描述,而且我好像还有点儿喜欢写它。这花了我一个小时左右,因为我不得不使用斯特拉雷德的破打字机,它老是卡住。我没用我的打字机,因为我把它借给了楼下的一个家伙。
写完时,我估计有十点半了,可我还是不困,就往窗外看了一会儿。外面雪已经停了,不时还能听到哪儿的汽车发动不起来的声音,也能听到阿克利这厮在打呼噜,从浴室的破帘子那边传过来,清晰可闻。他的鼻窦有毛病,睡觉时呼吸不是很顺畅。这家伙毛病几乎占全了:鼻窦炎,粉刺,脏牙,口臭,脏指甲。这种狗娘养的家伙,你肯定多少会有点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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