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潘恩火车站下车后,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钻进电话间,想着给谁打个电话。我把两只手提箱放在电话间外面,好看得见,可是一进里面,又不知道该打给谁。我哥D. B.在好莱坞,小妹妹菲比一般九点钟就上床睡觉——不能打给她。打了她也不会介意,但问题是她不会接,而会是我爸或我妈接,就算了。接着我想给简·加拉格尔的妈妈打个电话,问问简什么时候开始放假,但我不太想,再说那时打也未免太晚了。后来我想到以前经常在一起玩的女孩儿萨莉·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经放假——她给我写过一封虚情假意的长信,邀请我圣诞夜去帮她修剪圣诞树什么的——可我担心会是她妈接电话。她妈认识我妈,我能想象她会急得要命地要打个电话给我妈,说我在纽约。再者,我可不是很想跟海斯太太通电话。她有次跟萨莉这妞儿说我没规矩。她说我没规矩,而且缺少生活目标。后来我又想到伍顿中学的一个校友卡尔·卢斯,可是我不太喜欢他。结果我一个电话也没打,只是在电话间里待了有二十分钟,然后出来拎着手提箱走到有的士的隧道那儿,打了一辆车。 我太他妈心不在焉了,给了司机我家的地址,习惯而已,我是说我完全忘了要找间旅馆待两天,直到假期开始后再回家。穿过公园一半时,我才想起这茬事儿,就跟司机说:“嗨,能掉头时掉个头好不好?我给你的地址错了,我想再回下城。” 这位司机算是个聪明的家伙。“这儿不行,老弟,是条单行道,我得一直开到第九十街才能掉头。” 我不想跟他争执。“好吧。”我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事,“嗨,听我说,”我说,“你知不知道中央公园靠南边那个湖里的鸭子?就是那个小湖?也许你知道那些鸭子在湖水结冰后去哪儿了?你也许知道?”我也意识到,他知道的机会可能只有百万分之一。 他扭头看着我,好像我是个疯子。“伙计,你搞什么名堂?”他问,“跟我开玩笑?” “不是——我只是想知道而已。” 他没再说什么,我也没有。直到我们开出公园,到了第九十街时他问我:“好吧,伙计,去哪儿?” “唉,是这样,我不想住东区的旅馆,怕碰到熟人,我在隐姓埋名旅行。”我说。我实在不想说什么“隐姓埋名旅行”之类的陈言滥调,可是跟这种俗套的人说话,我也总是显得俗套。“你也许知道现在在‘塔夫脱’或者‘纽约客’这两个地方演出的乐队是谁带的?” “不知道,老弟。” “嗯——那就把我送到埃德蒙特旅馆吧。”我说,“你想不想半路停一下我们去喝杯鸡尾酒?我请客,我兜里有钱。” “我不行,老弟,对不起。”跟他在一起真不错,性格特好嘛。 到埃德蒙特旅馆后,我登记入住。还在车上时,我就戴上了猎帽,纯粹是他妈觉得好玩而已,但在登记前,我取下了帽子,不想让人看着像个傻蛋还是怎么样。这有点儿讽刺,因为我当时还不知道,这家旅馆里尽是些变态佬和蠢蛋,怪人到处都有。 他们给我的房间很差劲,窗外除了旅馆另一边,别的什么也看不到。我倒无所谓,当时也实在沮丧,根本无所谓风景好不好。带我去房间的服务员是个很老的家伙,六十五岁上下,跟这个房间比起来,他的样子更让人沮丧。他是那种秃了顶,却还要把全部头发从边上梳上去遮住秃顶的家伙,我宁愿秃顶也不愿意那样。不管怎么样,这种工作对六十五岁上下的人来说还真不赖,帮人拎箱,等着拿小费。我觉得他脑子不是太灵光,不管怎么样,这真是要命。 他走后,我往窗外看了一会儿,外套也没脱下来,我无事可做。我要是跟你说说旅馆那边能看到什么,你准会吃惊,他们竟然懒得拉上窗帘。我看到一个灰头发、看上去很是一表人才的家伙身上只穿一条短裤,正在干什么我说了你也不会相信。他先把手提箱放在床上,拿出来的全是女人衣服,然后就往身上穿。真的是女人衣服——丝袜、高跟鞋、胸罩,还有件耷拉着两根带子的紧身内衣什么的。接着,他穿上一件很紧的晚礼服。向上帝发誓,真的是这样。后来,他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小碎步,像女人那样。他还抽着烟,照镜子。他也是一个人,除非还有人在浴室里——我看不到那么多。后来,几乎就在这间房的正上方,我从窗户看到一男一女在用嘴巴互相喷水,很可能是高杯酒,不是水,可我看不到他们的杯子里盛的是什么。反正是男的先喝一口,然后全吐到女的身上,她也对男的如法炮制——一轮一下,真离谱。你该看看他们的样子,他们一直歇斯底里的,好像那是自古以来最好玩的。我不是开玩笑,那家旅馆里尽住着这种变态佬。我很可能是整个这儿唯一正常的混蛋——这话说得不算过分。我他妈差点儿要去给斯特拉雷德这厮发个电报,要他马上坐火车来纽约,他在这家旅馆能拿第一呢。 问题是,这种破事看上去也有几分引人入胜,尽管你根本没指望会这样。比如说那个被喷得满脸是水的女孩儿吧,她长得很漂亮。我是说这就是我的大毛病,就我内心而言,你可能从来没见过我这样的色情狂。有时候,我能想到些要是有机会就不介意去干的很下流的事。我甚至想象如果两个人都喝得有几分醉,用嘴往女的脸上喷水那种事也许很好玩,只是有几分下流。问题是我不喜欢这样,琢磨一下就会觉得这主意很馊。我觉得如果你并非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儿,就不该跟她瞎胡闹。真的喜欢她,就应该喜欢她的脸。如果你喜欢她的脸,就不该对她的脸做出这种下流事,比方说往她脸上喷水。有时候下流事做过头会很好玩,这可真是太糟糕了。当你不想太下流,不想破坏什么美好的东西时,女孩儿也不怎么济事。两年前我认识一个女孩儿,比我还下流,乖乖,她可真够下流的!我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虽然有阵子玩得有点儿下流。对于性,我永远不太清楚,从来不知道自己他妈的到了哪一阶段。我老是在性这方面给自己定些条条框框,可是一回头全打破了。去年我曾给自己约法,不再跟我很看不上的女孩儿胡闹,但是在同一个星期,我就又破戒了——其实就在同一天晚上,我从头到尾都在跟一个极其虚伪、名叫安妮·路易丝·舍曼的女孩儿搂脖子亲热。我对性这件事就是不明白,向上帝发誓,我真的不明白。 我一直站着,在琢磨是不是给简这妞儿打个电话——我是说往她上的B. M.中学打个长途电话,而不是打电话给她妈问她什么时候到家。按说这么晚不该打电话找学生,可是我想好不管是谁接的电话,我都会告诉对方我是简的舅舅,说她舅妈刚刚因为车祸死了,我必须马上跟简通话,这样应该行得通。我没打电话的唯一原因,是我没心情,没心情的话,这种事情也做不像。 过了一会儿,我坐在椅子上抽了两根烟,我得承认我很是情欲亢奋。突然,我想到一个主意。我拿出钱包,找到一张写有地址的纸条,是一个在普林斯顿上学的家伙写给我的,去年夏天我跟他在一个派对上认识。后来我还是找到了地址,尽管在钱包里放得有点儿变了色,但是还能看出。在那个地址住的女孩儿准确点说,不算是妓女什么的,不过偶尔也愿意客串一下,上普林斯顿的那个家伙告诉我的。他有次带她去了在普林斯顿举办的一场舞会,差点为此被学校开除。她当过杂耍剧团的脱衣舞演员什么的。不管怎么样,我拿过电话机给她打了个电话。她的名字叫费丝·卡文迪什,住在第六十五街和百老汇大街交叉口的斯坦福·阿姆斯旅馆——没说的,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 一开始,我以为她没在家还是怎么样,没人接电话。最后终于有人接了电话。 “喂?”我说。我把声音装得低沉,好不让她怀疑我的岁数。我总算还有副低沉的嗓音。 “喂?”是个女的声音,语气根本不是很友好。 “费丝·卡文迪什小姐吗?” “你是谁?”她说,“谁他妈这么晚打电话给我?” 这句话可以说让我有点儿吃惊。“唉,我知道这会儿够晚的了,”我说,用的是很成熟的声音,“希望你能原谅我,我只是迫切想跟你联系上。”我把话说得很他妈亲切动人,真的。 “你是谁?”她问我。 “噢,你不认识我,我是埃迪·伯赛尔的朋友。他建议我要是来纽约,可以跟你聚一聚喝杯酒还是怎么样。” “谁?你是谁的朋友?”乖乖,她在电话里真像是只母老虎,几乎他妈的跟我嚷着说话。 “埃德蒙·伯赛尔,也叫埃迪·伯赛尔。”我说,我也不记得他的名字叫埃德蒙还是埃德华。我跟他只有一面之交,就是在那次破派对上。 “我不认识谁叫那个名字,老兄。要是你觉得我喜欢半夜三更被吵醒——” “埃迪·伯赛尔,上普林斯顿的,记得吗?”我说。 可以想象,她正在脑子里检索这个名字。 “伯赛尔,伯赛尔……上普林斯顿的……普林斯顿大学?” “没错。”我说。 “你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吗?” “嗯,差不多吧。” “噢……埃迪怎么样?”她说,“不过你这会儿给人打电话也真是的,天哪。” “他还好,他让我向你问好。” “嗯,谢谢。也请你代我向他问好,”她说,“他这人极好,现在在干吗?”突然,她显得很他妈友好。 “噢,你知道,老样子。”我说。我他妈怎么知道他在干吗?我跟他不过是点头之交,根本不知道他当时还在不在普林斯顿。“这么说吧,”我说,“你愿不愿意跟我去哪儿喝杯鸡尾酒?” “你究竟知不知道这会儿几点了?”她说,“对了,你叫什么?可以告诉我吗?”她突然带上了一点儿英国口音,“听着好像你岁数不大嘛。” 我笑了。“谢谢,这话我爱听。”我说——口气很他妈亲切,“我叫霍尔顿·考尔菲尔德。”我应该给她报个假名,但当时没想到。 “好,你瞧,考弗尔先生,我不习惯半夜三更跟人定约会。我是个上班族呢。” “明天是星期天。”我告诉她。 “嗯,反正呢,我得睡个美容觉,你也明白这个理。” “我想我们也许可以只喝一杯吧,现在又不算太晚。” “嗯,你很可爱哦。”她说,“你从哪儿打的电话?现在到底在哪儿?” “我?我在电话间。” “噢,”她说,接着有半天没说话,“嗯,我也特想什么时候跟你见见面,考弗尔先生。你的声音听着很有魅力,听着你也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可是现在的确太晚了。” “我可以去你那儿。” “嗯,要在平时呢,我会说这样极好。我是说我会很希望你能过来喝一杯,可是我室友刚好病了,她整晚躺在那儿一眼没睡,我是说她这会儿刚睡着。” “噢,真不巧。” “你住哪儿?也许明天我们可以一块儿喝两杯。” “明天不行,”我说,“只有今天晚上才行。”我真蠢,不该那样说的。 “噢,这样啊,那我可就太抱歉了。” “我会替你向埃迪问好。” “真的吗?我希望你在纽约过得愉快,这地方极好。” “我知道,谢谢,晚安。”我说完挂了电话。 乖乖,我真的把事情全搞砸了,至少应该能跟她喝一两杯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