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桑妮这妞儿走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根烟。外面天色越来越亮。乖乖,我感觉太糟糕了,你想象不到我有多沮丧。我开始说话,好像是在大声说出来,说给艾里听,我很沮丧时,往往就会那么做。我一再说让他回家骑上自行车,然后在博比·法伦家门口跟我会合。在缅因州时,博比·法伦跟我家住得很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经过是这样:有一天,我和博比要骑自行车去西得比高湖,带着午饭什么的,还带了气枪——我们都还是小孩子,想着可以打什么东西玩。不管怎么样,艾里听到我们商量,也想去。我不让他去,说他还是个小孩儿。就这样,现在我偶尔感觉很沮丧时,会一再说给他听:“好吧,你回家骑上自行车,然后在博比家门口跟我会合。快点儿。”倒不是我以前去哪儿都不带他,我带的,只是那天没有。他没有不高兴——他从来不会为什么事不高兴——可是在我变得很沮丧时,仍会不停想着这件事。
不过最后我还是脱衣服睡觉了。躺上床后,我觉得应该做个祈祷什么的,可是没法做,我想做时常常没法做。首先呢,我算是个无神论者。我喜欢耶稣,但不是很喜欢《圣经》里别的绝大部分。就说十二门徒吧,说实话,我对他们烦得要命。耶稣死后他们还不错,可是耶稣在世时,他们对他不仅没用,反而碍事,所作所为总是让他失望。除了十二门徒,我几乎喜欢《圣经》里的所有人。说实话,除了耶稣,《圣经》里我最喜欢的是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老是用石块割伤自己的家伙。我喜欢他甚于喜欢十二门徒十倍,那个可怜的家伙。在伍顿中学上学时,我经常就此事跟别人争论,那是住在走廊尽头的一个家伙,名叫阿瑟·蔡尔兹。蔡尔兹这厮是个贵格派教友,老是在读《圣经》。他这个人很不错,我喜欢他,但是对《圣经》里的许多东西,我们就是意见不同,特别对于十二门徒。他总是说,如果我不喜欢十二门徒,就只能说明我根本不喜欢耶稣。他说因为十二门徒是耶稣挑选的,所以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知道的确是耶稣挑选了他们,可他只是随意挑选了他们,他没时间到处去仔细鉴别每个人。我说我不是说错在耶稣还是怎么样,他没时间那样做并不怪他。我记得我问过蔡尔兹这厮他认为犹大——就是出卖耶稣那位——自杀后会不会下地狱。蔡尔兹说理所当然,我刚好在这点上跟他看法不一致。我说我可以跟他赌一千块,犹大从来没被耶稣打下地狱。如果我现在有一千块,这个赌我也照打不误。我想某位门徒可能这么干——而且是马上——可耶稣没这么干,我赌多少钱都行。蔡尔兹这厮说我的毛病就是不上教堂什么的。说起来,这句话说得没错,我的确不去。首先呢,我爸妈的信仰不同,我们家到我这一代全是无神论者。说实话,我根本受不了那些牧师。我上过的几所学校里,牧师开始布道时,全是一副慷慨激昂的架势。天哪,我真讨厌那样子。我就是不明白他们干吗不他妈自自然然地说话,他们开口时,听起来很虚伪。
总之,我躺在床上时,根本他妈的没法祷告。每次一开始,我就想起桑妮叫我废物时的情形。后来,我干脆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根烟,味道很差。离开潘西后,我肯定抽了有两包。
突然,就在我躺着抽烟时,有人敲门。我一个劲儿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但是我他妈知道得太清楚是我的。我说不好我怎么知道,可我就是知道,还知道是谁敲的呢,我能未卜先知。
“谁?”我问。我很害怕,碰到这种事我很胆小。
没说话,只是又敲起来,声音大了一点。
最后我只穿着睡衣下床去开门。我根本不用开灯,因为天已经亮了。站在那儿的,是桑妮和拉皮条的电梯工莫里斯。
“怎么了?你们想干吗?”我问他们。乖乖,我的声音颤抖得要命。
“没什么,”莫里斯这厮说,“只是要五块钱。”只有他说话,桑妮那妞儿只是站在他旁边,张着嘴巴。
“我给过她钱了,给了五块,问她吧。”我说。乖乖,我的声音颤抖得真厉害。
“老大,该是十块,我跟你说过的。十块一回,十五块一直到中午,我跟你说过的。”
“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一回是五块,十五块一直到中午,对吧?我清清楚楚听到你——”
“把门开大点,老大。”
“干吗?”我说。乖乖,我的心脏几乎他妈的要跳出嗓子眼。我真希望至少我是穿好了衣服,碰到这种事,只穿着睡衣太不像样了。
“快点儿,老大。”莫里斯这厮说着用他的脏手猛推了我一下,我他妈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他是个五大三粗、狗娘养的家伙。后来我所记得的,就是他和桑妮都进了房间,看那架势,好像这个破地方是他们自己的。桑妮那妞儿坐到窗台上,莫里斯这厮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领子——他身穿电梯工的制服。乖乖,我真紧张。
“好了,老大,拿来吧,我还要回去干活呢。”
“我跟你说过有十遍了,我一分钱也不欠你们的。我已经给了她五——”
“少废话,拿来吧。”
“凭什么我得再给她五块?”我说,我的声音颤抖得厉害,“你们想敲诈我。”
莫里斯这厮把制服上的扣子全解开了。他里面只穿了个衬衫假领,根本没穿衬衫什么的。他的肚子又大又肥,毛烘烘的。“谁也没有敲诈谁。”他说,“拿来吧,老大。”
“我不给。”
我说了后,他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上去就好像他很累很累,要么很烦很烦。天哪,我真的吓坏了。我记得我大概是抱着胳膊,我觉得如果我他妈不是只穿着睡衣,情况还没那么糟糕。
“拿来吧,老大。”他一直走到我跟前,我在那儿站着。他只会说这一句:“拿来吧,老大。”真是个蠢蛋。
“我不给。”
“老大,这可是你让我不得不对你动点儿粗了,我也不想,不过看来非得这么着。”他说,“你欠我们五块。”
“我不欠你们五块,”我说,“你敢动粗,我就会大叫,把旅馆里的每个人都吵醒,还有警察什么的。”我的声音颤抖得一塌糊涂。
“叫吧,把他妈嗓子叫破都行,没问题。”莫里斯这厮说,“你想让你爹妈知道你跟个婊子过了一晚上吗?就你这种大家公子?”他说话可真厉害,很难听,真的是。
“别烦我了。如果你当初说的是十块,那另当别论,可是你分明——”
“到底给不给?”他把我顶在那扇破门上,居高临下地对着我,他那毛烘烘的烂肚子就挡在那儿。
“别烦我了,快滚出去。”我说。我的胳膊还在抱着,天哪,我可真是个笨蛋。
这时桑妮头一次开了口。“嗨,莫里斯,想不想让我去拿他的钱包?”她说,“就放在那个什么的里面。”
“好吧,去拿。”
“别动我的钱包!”
“拿到了。”桑妮说,手里对我晃着五块钱,“看见了吗?我拿的只是你欠我的钱,我可不是小偷。”
突然,我哭了起来。我后悔得不得了,干吗要哭呢,可我真的哭了。“对,你不是个小偷,”我说,“你只是偷了五——”
“闭嘴。”莫里斯这厮说着推了我一下。
“嗨,甭理他了。”桑妮说,“快点儿,嗨,他欠我们的已经拿到了,走吧。嗨,快点儿。”
“我就来。”莫里斯这厮答应着,但是没动地方。
“我是说真的,莫里斯,甭理他了。”
“是谁出口伤人?”他说,一副他妈的清白无辜的样子,接着用手指狠弹了一下我的睡衣。我不告诉你他弹了哪儿,可是让我疼得要命,我说他是个混账下流的蠢蛋。“说什么?”他说着把手放在耳朵背后,好像是个聋子,“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可以说还在哭着,我他妈简直气疯了,而且很紧张。“你是个下流的蠢蛋,”我说,“你是个敲诈人的蠢蛋,再过两年,你就会变成那种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好去喝口咖啡的穷光蛋。你那身脏外套上沾的全是鼻涕,你还会——”
这时他揍了我一拳,我根本没有试着躲开,感到的只是肚子上挨了要命的一下。
可我也没被打昏还是怎么样,因为我还记得我倒在地板上,抬头看他们走出去,还把门给带上了。后来我在地板上躺了很久,跟那次和斯特拉雷德打完架后一样,只是这次我觉得我快死了,真的。我有种要被淹死还是怎么样的感觉,问题是我几乎无法呼吸。最后,我起来去厕所时,只能弯着腰,手捂着肚子。
我疯了,向上帝发誓,我真的是。去厕所走到半路时,我开始有点儿装作我的肚子上挨了颗子弹,莫里斯这厮打的。我这是正要去厕所喝一大杯波旁酒什么的稳稳情绪,准备好真正开始行动。我想象自己从他妈厕所出来,穿着整齐,口袋里揣了把自动手枪,脚步有点儿趔趄。然后我会走楼梯,不坐电梯。我会紧紧扶着栏杆,嘴边不时淌下一点儿血。我会怎么样呢?我会走下几层楼——捂着肚子,血流得到处都是——然后按电梯铃,莫里斯这厮一开门,就会看到我手里握了一把手枪。他会大叫,声音很尖,是吓破胆的声音。他向我求饶,可我不管,照样拿枪打他,把六颗子弹全打进他毛烘烘的肚子里。然后,我会把手枪扔进电梯门——在我抹掉上面的指纹后。之后我会一路爬回房间,给简打个电话,叫她过来给我包扎肚子。我还想象在我流血时,她点了根烟拿着让我抽。
全是他妈的破电影,能毁了你,我不是开玩笑。
我在厕所里待了有一个钟头,洗个澡而已。然后我又回到床上,过了很久才睡着——我根本不困——后来真的睡着了。可我真正想干的是自杀,我觉得我想从窗户跳下去。要是能先搞清楚在我落地后,肯定有人马上盖住我,我大概真的会。我可不想让一群蠢货伸长脖子,看我那副血淋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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