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我回来时,她已经把枕头从脑袋上拿开了——我知道她会的——但还是不肯看我,就算仰面躺着也不肯。我走到床边又坐下后,她把她的破脸转过去,对我排斥得要命,就像我把破击剑器材丢到地铁上后,潘西的击剑队员对待我那样。 “黑兹尔·韦瑟菲尔德丫头怎么样了?”我说,“你有没有再写她的故事?我把你寄给我的那篇放在手提箱里,在火车站。那篇写得很好。” “爸爸会干掉你的。” 乖乖,她要是脑子里缠上什么事儿,那可真的算是缠上了。 “不,他不会,最坏的无非是臭骂我一顿而已,然后送我去上一所破军事学校。他只能这样对我。不过首先呢,我根本不会待在这儿,我要离开。我会——很可能会到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农场。” “别逗我笑了,你连马都不会骑呢。” “谁不会?我当然会,我理所当然会。有人教,两分钟就能学会。”我说,“别抠。”她在抠她胳膊上的橡皮膏。“谁给你理的发?”我问她,我刚好注意到不知道谁给她理的头发,很难看,太短了。 “不关你事。”她说。她有时说话语气很躁,躁得不得了。“我看你又是每门课都考砸了吧?”她说——语气很躁,说起来多少有点儿滑稽,有时候她说话像个破老师,可她还只是个小孩儿而已。 “错了,我没有。”我说,“我语文及格了。”接着,纯粹是他妈觉得好玩,我拧了她屁股一下。她侧身躺着,屁股撅得老远。她的屁股上几乎没什么肉,我拧得也不重,可她还是想打我的手,但是没打着。 接着,她突然说:“噢,你干吗要那样做?”她意思是说我怎么又被开除了,她问的语气让我有点儿不好受。 “噢,天哪,菲比,你别问我,我讨厌谁都来问这个。”我说,“原因有上百万。这所学校是我上过的学校中最差的,里面全是些装模作样的家伙,还有卑鄙的家伙,你这辈子也不会见到那么多卑鄙的家伙。比如说,要是你跟别人在一间宿舍里吹牛时有人想进来,假如这位有点儿笨,脸上又长粉刺,那谁也不会放他进来。有人想进来时,他们总是锁住门不开。还有什么破秘密联谊会,我胆子小,不得不加入。有个惹人烦、脸上还长粉刺的家伙,名叫罗伯特·阿克利,他想加入。他一直努力想加入,可是他们不让,就因为他惹人烦,脸上还长粉刺。我根本不想提这件事,这是所烂学校,相信我的话吧。” 菲比丫头什么也没说,但是在听,我能从她的脑后根看出她在听。跟她说什么事时,她老是在听着,而且有趣的是,一半时候,她明白你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她真的知道。 我一直跟她说潘西的事,我有点儿想说。 “就连那一两个在潘西还算不错的老师也虚伪。”我说,“有个老头儿,斯潘塞先生,他太太老是请人喝热巧克力什么的,他们两口子确实很不错。可是你该见识一下斯潘塞先生上历史课时,校长老瑟默走进教室坐在后排时他那副样子。老瑟默老是走进教室去后排坐上半小时,他本意是不声张,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坐在那儿开始打断斯潘塞先生讲课,讲很多老掉牙的笑话。斯潘塞老先生笑得咯咯响,几乎呛死,还堆着一脸笑,就好像老瑟默是他妈亲王什么的。” “别老是说脏话。” “那会让你吐出来,我保证你会。”我说,“然后,在退伍军人节——学校里在退伍军人节这天,建国前后从潘西毕业的所有蠢材都会返校,带着老婆孩子什么的在校园里到处走。你该见识一下那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头儿。他所做的,是走进我们宿舍,敲着门,问我们介不介意让他用厕所,可厕所是在走廊尽头——我不知道他他妈的干吗要问我们。你知道他怎么说的?他说他想看看他几十年前刻在某一格厕所门上的名字缩写还在不在。他所做的,是大约九十年前把他愚不可及的破名字缩写刻在一格厕所门上,他想看看还在不在。我就和同屋的跟他去了厕所。他在一格格厕所门上找他的名字缩写时,我们只好一直站在那儿,而他一直跟我们说话。他说在潘西的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还给了我们许多关于前途之类的建议。乖乖,他可真让我觉得没劲!我不是说他是个坏蛋——不是的,不一定非得是个坏蛋才能让你觉得没劲儿——好人也能让你觉得特别没劲儿。只用一边在厕所门上找自己名字的缩写,一边给别人一大堆虚伪的建议,就能把你搞得特别没劲儿了,你只用这么做就能。我说不好。要不是他连气都喘不上来,也许还没那么严重。仅仅是爬楼梯上来,就能让他累得很是上气不接下气。找他的名字缩写时,他一直在大口大口喘气,他的鼻孔让人看着很好玩,也让人难受,而他一直对我和斯特拉雷德说,在潘西要尽可能多学些东西。老天,菲比!我没法解释,我就是不喜欢潘西那儿发生的一切,我没法解释。” 菲比丫头这时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清。她半边嘴巴还堵在枕头上,我听不清楚她说什么。 “什么?”我说,“把你的嘴挪开,那样堵着我听不见你说什么。” “你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喜欢。” 她这句话让我甚至更沮丧了。 “我喜欢,喜欢的,我当然喜欢。别那么说,见鬼,你干吗要那么说?” “因为你不喜欢,你不喜欢任何一所学校。你不喜欢的东西有上百万,你不喜欢。” “我喜欢的!你错就错在这儿——刚好错在这儿!你干吗非得他妈的那么说?”我说。乖乖,她真让我感到沮丧。 “因为你不喜欢,”她说,“你就说一样事吧。” “一样事?我喜欢的一样事?”我说,“好吧。” 问题是我没法很集中思想,有时候真的难以集中思想。 “你是说我很喜欢的一样事?”我问她。 可是她没理我,她斜坐在床对面跟我隔他妈很远的地方,有上千英里远。“好了,你说,”我说,“你要我说一样我很喜欢的事呢,还是一样我只是一般喜欢的?” “你很喜欢的。” “好吧。”我说,但问题是我没法集中思想,几乎只能想到那两个拿着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的修女,尤其是戴铁边眼镜的那个,还有我在埃克顿岗中学认识的一个男生。埃克顿岗中学有这么一位男生,名叫詹姆斯·卡斯尔,他不肯收回他所说的关于一个狂妄自大、名叫菲尔·斯塔比尔的男生的话。詹姆斯·卡斯尔说他是个狂妄自大的家伙,斯塔比尔的一个混蛋朋友打了小报告,结果斯塔比尔领着六个无耻的家伙去了詹姆斯·卡斯尔的房间,进去后就锁上门,要他收回说过的话。他不肯,他们就动手了。我根本不会跟你说他们是怎么对待他的——太让人恶心了——可他还是不肯收回他的话,这个詹姆斯·卡斯尔。你该看看他那副样子。他瘦得皮包骨头,看上去就不壮实,小个子,手腕几乎细得像铅笔。最后他怎么样呢?他不收回他的话,而是从窗户跳了下去。我当时正在洗澡,连我都听见他摔到外面的声音,但只是以为有什么东西从窗户掉下去,收音机、书桌什么的,没想到是个学生。接着就听到大家跑过走廊、跑下楼梯的声音,我也穿上浴袍跑下去。詹姆斯·卡斯尔就躺在石阶上,死了,他的牙齿、鲜血哪儿都是,谁都不敢走近一步。他穿着我借给他的高翻领羊毛衫。学校只是把到他房间的那几个学生开除了事,他们根本没进监狱。 我想起来的差不多就是那些,就是早餐时碰到的两个修女,还有在埃克顿岗中学认识的学生詹姆斯·卡斯尔。说实话,奇怪的是,我根本不怎么认识詹姆斯·卡斯尔。他是那种很安静的人,跟我在一个班上数学课,可他远远地坐在教室的另一边。他几乎从来没站起来背过课文,或者上讲台在黑板上演算。有些人上学时,几乎从来没站起来背过课文,或者上讲台在黑板上演算还是怎么样。我记得唯一一次跟他说话,是他问我能不能借给他那件高翻领羊毛衫。他开口问我时,我他妈差点儿完蛋,真的是万分惊讶。我记得他问我时,我正在厕所刷牙,他说他表哥要来开车带他出去什么的,我根本不明白他怎么知道我有件高翻领羊毛衫。关于他,我仅仅知道点名时他的名字刚好在我前面,R.卡贝尔,W.卡贝尔,卡斯尔,考尔菲尔德——我现在还记得。实话跟你说,我差点儿没把羊毛衫借给他,就因为我跟他不是很熟。 “什么?”我问菲比丫头,她跟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 “你根本一件事情也想不起来。” “我能,我能。” “那好,你想吧。” “我喜欢艾里,”我说,“我喜欢我这会儿干的事,跟你坐在这儿,聊天,想事儿,还有——” “艾里死了——你老是说这个!要是谁死了,上了天堂,那就不是真的——” “我知道他死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但是我仍然可以喜欢他,不行吗?就因为这人死了,你不可能马上不再喜欢他了,岂有此理——特别当这个人比你认识的活人要好上一千倍时。” 菲比丫头什么也没说,她要是想不出说什么话,可是一句破话都不会说。 “反正我喜欢现在,”我说,“我是说就这会儿,跟你坐这儿什么事也不干,只是吹吹牛,乐一乐——” “这实际上不算是一件事!” “这实际上就是一件事!当然是!他妈的怎么不是?人们从来不认为有些事实际上就是事,我他妈嫌恶心。” “别说脏话。好吧,说一样别的事吧。说说你希望当什么,比如科学家或律师什么的。” “我当不了科学家,我在科学上根本不行。” “那好,律师呢?像爸爸那样的。” “律师还行,我想是吧——可是我也没兴趣。”我说,“我是说如果律师一天到晚到处去搭救无辜人们的性命什么的,那样倒还不算坏,可是真当了律师,你就不会去做那些事了。整天所做的,就是挣很多很多钞票,打打高尔夫球还有桥牌,买名车,喝马提尼酒,让自己的样子像是个有头有面的人物。况且,就算你真的到处去搭救别人的性命,你怎么知道那是因为你真的想那样做呢,还是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你真正的想法是当个很厉害的律师,在他妈案子审完后,让那些记者什么的拍着你的背,当庭向你表示祝贺,就像那些破电影里演的?你怎么知道你不是个装模作样的家伙?问题就在这儿,你不会知道。” 我对菲比丫头到底听明白了没有我说的话,不是很有把握,我是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但至少她在听我说。如果至少有人听你说话,就不算太糟糕。 “爸爸会干掉你的,他会干掉你。”她说。 可我没听她说,而是在想别的事——离谱的事。“你知道我想当什么吗?”我说,“你知道我想当什么吗?我是说要是我他妈能选择的话?” “什么?别说脏话。” “你知道那首歌‘如果有人抓到别人在穿越麦田’吗?我想——” “那是‘如果有人碰到别人在穿越麦田’! ”菲比丫头说,“罗伯特·彭斯写的。” “我知道是罗伯特·彭斯的诗。” 她说得没错,那一句的确是“如果有人碰到别人在穿越麦田”,可我当时不知道。 “我还以为是‘有人抓到别人’呢。”我说,“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 菲比丫头很久没有说话,然后她开口时,还是那一句:“爸爸会干掉你的。” “他真那么着,我他妈才无所谓呢。”我说着从床上站起身,因为我想站起来,想给在埃克顿岗中学教过我的语文老师打个电话,就是安托利尼先生。他现在住在纽约,辞了埃克顿岗中学的工作后,如今在纽约大学教语文。“我得打个电话,”我告诉菲比,“我马上回来,别睡着了。”我不想让她在我去客厅那会儿睡着了,我知道她不会,但我还是说了,只是为了保险起见。 我走向门口时,菲比丫头说:“霍尔顿!”我转过身。 她直挺挺地坐在床上,样子很漂亮。“我在跟一个叫菲莉斯·马古利斯的女孩儿学打嗝,”她说,“你听。” 我听了,还听到有点儿声音,可是也不算响。“好。”我说,然后就进了客厅,去给我以前的老师安托利尼先生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