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过去的诗

过去的诗

然而,过去的诗,提出了一个奇特的、有时是不可逾越的问题。你可以猜到这个问题是什么:韵律。

押韵并遵从严格的韵律写成的诗歌,对我们而言,显得陌生甚至“反常”,对我们的祖辈而言则并非如此。他们从儿时起听的就是那些诗歌——惠蒂尔(Whittier)的诗,坡(Poe)的诗,吉卜林(Kipling)的诗,朗费罗(Longfellow)的诗,丁尼生(Tennyson)的诗以及《鹅妈妈摇篮曲》(Mother Goose)。他们的文学创作当然会模仿他们听过的作品,写出来的就是格律诗了。你必须承认,这是自然而然的。

另一方面,从小没有那种诗歌经验的我们必须学习格律诗的作诗法,如同学习一门外语。它对我们来说并非自然而然。我们也通过模仿我们最初听到的诗歌写出我们的早期作品。这些诗往往是左对齐的格式,呈现了一个或两个意象,不带韵律形式。

熟悉英语诗歌的主体非常重要——这显然是一整块蛋糕,而近百年以来的无韵诗不过是这块蛋糕上的糖霜。我不是指真正全面地了解——我的意思是要对格律诗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诗歌由诗句、充满节奏感的活力和回环往复的声音[1]建构起来,如果没有对这些因素的敏感,就难以达到渴望创新的诗人所必须具备的技术和灵巧。说到底,自由诗也是从格律诗发展而来的,它们之间的差异并非那么绝对,只不过一个有严格的模式,另一个则没有。但是两者都要选择句子的长短、偶尔的跨行连续、轻重音,等等。

当然,我并不建议退回到格律诗的形式,我也不认为创作当代诗歌比创作古典诗歌更简单或者更复杂,我更不会提倡学生们去写格律诗作为一种弥补。我很想这样做,但如果真的这样做,只会是失败的开端。我们对我们所成长的语言环境才有强烈的亲近感,对不熟悉的环境则会抵触。有时,一个幸运的学生可能会爱上格律诗的形式,但大多学生付出了时间和努力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通常而言,我们研究英国和美国文学是根据编年史——根据历史阶段——来展开,这无疑是最好的研究方式,根据中心议题和观点,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按连续的顺序来进行思考。然而,这种编年史的顺序对于学习写作的学生来说并非完全必要。其实,让格律诗首先出场,经常令人不愉快,有必要让它在轨道上待命。以阅读、探讨、模仿当代诗歌——我指的是当今时代的诗歌——作为开端,效果会更好。当学生们变得更有信心、野心更大、技巧更为复杂之后,可以建议他们回头去模仿格律诗那种有难度的形式。

无论一首诗最初看上去多么接近口语,它都包含着与日常语言的本质差异。我们可以称这种差异为正式、压缩性、规范化、想象力——无论称其为什么,这种差异都是根本性的,足以让学生去思考,而且,这种差异无关于格律。你会希望学生理解,而且是尽快理解,日常语言和文学之间的距离既不那么深刻也不那么遥远,但的确存在一种重要的差别——无论在意图还是强度上。为了关注这种主要的、永恒的差异,学生不能在结构或叙述上陷入迷津,必须对两者都进行掌握。一个人自然而然所掌握的语言是敏锐而生动的中介,是一个人的思想可以采用的原材料。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全新的语言。

[1] 我想,对格律诗缺乏了解,会让英语系和创意写作系同时感到担忧。那些不愿意真正了解诗韵和其他创作技巧的学生忽视了多少诗歌效应?诗歌总是叙述和形式的结合,是有目的的,旨在清晰呈现。但是这个问题没有受到普遍的认真对待。

然而,过去的诗,提出了一个奇特的、有时是不可逾越的问题。你可以猜到这个问题是什么:韵律。

押韵并遵从严格的韵律写成的诗歌,对我们而言,显得陌生甚至“反常”,对我们的祖辈而言则并非如此。他们从儿时起听的就是那些诗歌——惠蒂尔(Whittier)的诗,坡(Poe)的诗,吉卜林(Kipling)的诗,朗费罗(Longfellow)的诗,丁尼生(Tennyson)的诗以及《鹅妈妈摇篮曲》(Mother Goose)。他们的文学创作当然会模仿他们听过的作品,写出来的就是格律诗了。你必须承认,这是自然而然的。

另一方面,从小没有那种诗歌经验的我们必须学习格律诗的作诗法,如同学习一门外语。它对我们来说并非自然而然。我们也通过模仿我们最初听到的诗歌写出我们的早期作品。这些诗往往是左对齐的格式,呈现了一个或两个意象,不带韵律形式。

熟悉英语诗歌的主体非常重要——这显然是一整块蛋糕,而近百年以来的无韵诗不过是这块蛋糕上的糖霜。我不是指真正全面地了解——我的意思是要对格律诗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诗歌由诗句、充满节奏感的活力和回环往复的声音[1]建构起来,如果没有对这些因素的敏感,就难以达到渴望创新的诗人所必须具备的技术和灵巧。说到底,自由诗也是从格律诗发展而来的,它们之间的差异并非那么绝对,只不过一个有严格的模式,另一个则没有。但是两者都要选择句子的长短、偶尔的跨行连续、轻重音,等等。

当然,我并不建议退回到格律诗的形式,我也不认为创作当代诗歌比创作古典诗歌更简单或者更复杂,我更不会提倡学生们去写格律诗作为一种弥补。我很想这样做,但如果真的这样做,只会是失败的开端。我们对我们所成长的语言环境才有强烈的亲近感,对不熟悉的环境则会抵触。有时,一个幸运的学生可能会爱上格律诗的形式,但大多学生付出了时间和努力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通常而言,我们研究英国和美国文学是根据编年史——根据历史阶段——来展开,这无疑是最好的研究方式,根据中心议题和观点,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按连续的顺序来进行思考。然而,这种编年史的顺序对于学习写作的学生来说并非完全必要。其实,让格律诗首先出场,经常令人不愉快,有必要让它在轨道上待命。以阅读、探讨、模仿当代诗歌——我指的是当今时代的诗歌——作为开端,效果会更好。当学生们变得更有信心、野心更大、技巧更为复杂之后,可以建议他们回头去模仿格律诗那种有难度的形式。

无论一首诗最初看上去多么接近口语,它都包含着与日常语言的本质差异。我们可以称这种差异为正式、压缩性、规范化、想象力——无论称其为什么,这种差异都是根本性的,足以让学生去思考,而且,这种差异无关于格律。你会希望学生理解,而且是尽快理解,日常语言和文学之间的距离既不那么深刻也不那么遥远,但的确存在一种重要的差别——无论在意图还是强度上。为了关注这种主要的、永恒的差异,学生不能在结构或叙述上陷入迷津,必须对两者都进行掌握。一个人自然而然所掌握的语言是敏锐而生动的中介,是一个人的思想可以采用的原材料。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全新的语言。

[1] 我想,对格律诗缺乏了解,会让英语系和创意写作系同时感到担忧。那些不愿意真正了解诗韵和其他创作技巧的学生忽视了多少诗歌效应?诗歌总是叙述和形式的结合,是有目的的,旨在清晰呈现。但是这个问题没有受到普遍的认真对待。